📣9月18日我召開「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中職業傷病預防、通報、重建制度之變革」座談會,廣邀職業安全、衛生、醫學、護理專業團體、職災勞工團體及職業傷病醫院發表意見。
✅我強調,職災保險必須要完善規劃並連結起職業傷病預防、通報與重建機制,相關保險費率與收入必須足夠負擔各項給付、以及職業災害預防重建法人所需經費,另外也應持續檢討既有政府組織如勞研所與未來新成立之法人的業務,讓政府效能最大化。我也將參考相關意見提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
🔍與會者的相關發言重點如下: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林淑真理事長指出,預防與重建法人應對事業單位有強制力,才能有效推行業務;此外,也應結合職災保險實績費率為職災預防手段之一。最後,目前工作能力評估的範圍,並不包括勞工從住家到工作地點的交通能力,可能也會造成爭議。
✅台大公衛學院鄭雅文副院長表示,政府應針對營造業等高職災發生率推出場所保險的概念,保障在該場所提供勞務的工作者,同時也可合理分攤營造業者職災補償責任。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莊弘毅理事長於會中表示,對於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樂觀其成,但呼籲勞動部應對於職業病鑑定會改革審慎以對。
✅中華職業醫學會祝年豐常務理事表示,勞動部須注意職災與職業傷病有低估情形,可能影響職業災害保險保費評估與費用的精算。
✅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王紫庭理事長強調應強化職業災害個案管理制度,將個案管理服務人員建立為所有職業災害後服務、資源的單一介接窗口,讓第一線的職業衛生護理師能有效協助受災勞工。
新聞連結:
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勞動部研議中(中國時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918003760-260407?chdtv